非法出版物的刊號最常見特點
一、是在境外注冊刊號,在境內非法編輯、出版、印刷和發行,為了蒙蔽作者,他們通常只在版權頁上注明國際標準刊號ISSN,而不標注國內統一刊號CN。
二、是表面上既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又有國內統一刊號CN,所不同的是它的CN號后邊加括號或綴有別的字母(如HK、NR、H),說明它是在港澳臺地區注冊的,這類報刊如果在內地設立編輯部、記者站或辦事處進行出版、印刷和發行活動也是非法的。
三、是假冒國內刊號,比如,CN后面的前兩位數(地區號)為00-10、16-20、大于66或者超過兩位數的,都是假冒的國內統一刊號,因為《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規定的地區號中沒有這些號;也有的是冒用其他已有的合法出版物的刊號.
四、是一個刊號多個版本,比如,某大學學報,它的ISSN和CN都沒有問題,但每期學報都出版兩個或多個版本,其中只有一個版本是正式的、合法的、對外的、公開的,其它版本則是收費的、非發的、非公開的、只給作者收藏的,這種情況下,如果只看刊號,很難發現問題,只有對比它的幾個版本才能發現問題所在。
五、是地區號與所在地區不吻合,即異地辦刊,或者說編輯部地址與CN后面的地區號不相一致——《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規定:題名不變,出版地改變,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要重新分配,即:連續出版物題名沒有改變,出版地從一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轉移到另一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應重新分配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如,非法出版物《中國教育論壇》的CN號為43,應是在湖南出版的,若改在山東出版,應重新分配CN號,或者說,CN號的前兩位應改為山東的地區號37。
六、是地區號后面的“地區連續出版物序號”有問題,如,某非法出版物本是期刊,其地區連續出版物序號卻標注為0001,非法出版物《中國教育論壇》的地區連續出版物序號為7772,而按《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的規定,0001應該是“報紙的序號”,7772應該是“網絡連續出版物的序號”,所以,這些所謂的教育類期刊肯定屬于非法出版物。
總而言之,是不是合法出版物,關鍵看它的CN號有沒有問題。如果實在搞不準某種報刊是不是合法出版物,建議廣大作者根據報刊的版權標記向為它提供CN號的省級新聞出版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咨詢。當然,也可以上網查詢。有些非法出版物雖然標注有CN,但卻沒有在所在地區注冊登記,這種情況下,單從CN號上是看不出什么問題的,但如果所發文章的作者局限于某個地區,文章質量很低、篇幅相近、篇目很多、雜志很厚,也值得懷疑。非法出版發行的教育類期刊的大量存在,不僅破壞了出版管理制度,擾亂了教育出版物市場秩序,而且誤導和欺騙了廣大教育工作者,損害了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導致了大量“垃圾文章”的出現,必須依法予以打擊和取締。
一些不法分子在境外注冊在境內出版、編造刊號或盜用合法報刊刊號非法出版的報紙、期刊日益增多。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對此加大了監管、查處和取締的力度,新聞出版總署至今已連續公布四批共169種被取締的非法報刊名單。
一些大中小學校教師、醫務工作者、科研人員、在校研究生等因評職稱、取得學位需在報刊上發表論文,在看到被取締的非法報刊名單后,紛紛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查詢報刊真偽,咨詢報紙、期刊國內統一編號的編制規律和辦法。
經過這些查詢,一般都會問及所查報紙或期刊的國內刊號。“國內刊號”是“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的簡稱,即“CN號”。它是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分配給連續出版物的代號。還有一些群眾在查詢時向我們提供的是“國際刊號”。“國際刊號”是“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的簡稱,即“ISSN號”,由國際連續出版物數據系統設在各個國家、地區的機構負責分配。我國的報紙不使用“ISSN號”,而大部分期刊都配有“ISSN號”。
《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國家標準)規定了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分配的基本原則,即一個號對應一種連續出版物。目前對中國大陸出版發行的報刊,僅以“CN號”來判定其是否為經批準公開發行的報刊。讀者或作者可以依據“CN號”的結構、格式,對“CN號”的真偽作一些初步判斷。“CN號”由字母“CN”和6位數字及分類號組成,CN為中國的國名代碼,前2位數字為地區代碼,后4位數字為地區連續出版物的序號,其中報紙的順序號從0001至0999;期刊的序號從1000至5999。分類號與刊號用“/”隔開,我國的報紙暫無分類號,期刊的分類法按《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的基本大類劃分。目前,根據我國期刊出版物的實際數量,除北京期刊數量較多外,其他地區的期刊順序號均在1000-1999之間。
除依據“CN號”判斷報刊是否為公開發行的正式出版物外,還有一種情況值得注意,就是一些非法出版者按“CN號”結構編造假“CN號”,或是盜用正式報刊的刊號出版非法報刊。期刊變更刊名后,原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即作廢停止使用,因此,也有一些非法期刊利用已停止使用的刊號出版。對于這類情況,應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進一步核實。
根據上述一些刊號的基本特征,可以對報刊的合法性做出初步判斷。如果需對報刊做進一步鑒別,可向省新聞出版局或當地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