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假冒侵權問題頻現,商標權利人應如何應對?
編者按:電商平臺假冒侵權問題頻現,商標權利人應如何應對?對此,專家表示,面對電子商務平臺上出現的假冒侵權行為,商標權利人應及時采取投訴及起訴等相應措施,并不斷完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工作,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欲知詳情,請往下讀。
原標題:電商平臺假冒侵權問題頻現,商標權利人應如何應對?專家建議——攻防兼備 拒絕被“山寨”
“雖非盛夏還伏虎,更有寒蟬唱不休。”8月7日,迎來了24節氣中的立秋。然而,雖然時令已交初秋,但是天氣尚未轉涼。與夏日“余威”一樣,拼多多涉嫌售假一事仍在持續發酵。
7月26日,拼多多正式登陸美股市場。然而,納斯達克的鐘聲尚有余音,拼多多一夜之間成為眾矢之的,深陷持續發酵的“假貨門”,被指責為縱容假冒侵權商品滋生的“溫床”。“面對電子商務平臺上出現的假冒侵權行為,商標權利人應及時采取投訴及起訴等相應措施,并不斷完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工作,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雷日前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打擊“山寨”依據何在?
事實上,因假冒侵權問題而備受詬病的電子商務平臺,并非只有拼多多。與拼多多遭遇的情形相似,4年前阿里巴巴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旗下的淘寶網因涉嫌銷售假冒產品,被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多次列入年度全球“惡名市場”名單,指責其上線并出售大量侵權產品,利益相關者在該平臺上維護自身知識產權權益面臨諸多挑戰和困境。
此次陷入售賣假貨輿論風暴中的拼多多,受到的指責比“幼年”時的淘寶還要多。“在天貓京東上買東西你會擔心買到假貨,但是在拼多多你就不用擔心,因為都是假貨。”像這樣調侃拼多多平臺上侵權假冒商品泛濫的“段子”在網上并不鮮見。
事實上,不只是拼多多,微商領域也成為假貨泛濫的重災區。阿里巴巴在今年1月發布的知識產權保護年度報告中指出,在淘寶等平臺日趨高壓的打假政策下,以微商、拼多多為代表的社交電商渠道,已經成為網絡售假分子滲入侵蝕的新目標。
然而,拼多多有關負責人近日公開表示:“不能把近期輿論熱議的‘山寨’問題和假冒侵權問題混為一談。拼多多平臺上能夠被定義為假貨的產品數量肯定比想象中的要少,‘山寨’問題相比更為嚴重。”
據了解,我國法律對“山寨”商品沒有明確的定義,但“山寨”商品大多有搭便車、傍名牌的嫌疑,如采用與知名品牌近似的名稱,在知名品牌的名稱前后加上一些中文或英文等,選用與知名品牌的商標標識及商品外觀較為相近的字體及設計元素等,有的“山寨”品牌還采用與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
面對電商平臺假冒侵權問題頻現的現狀,武漢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寧立志建議,權利人可以針對具體情形,主張適用商標法有關未注冊馳名商標、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保護的規定尋求保護;同時,還可以主張被訴侵權方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其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尋求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維護自身權益。
防微杜漸路在何方?
伴隨拼多多售假風波事件的持續發酵,知名品牌申請注冊大量“山寨”自身品牌的商標也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根據拼多多的入駐規則,商家入駐拼多多平臺只需提供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便可證明商標信息,并未要求必須提供商標注冊證。受理通知書只能證明該商標注冊申請被受理,而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周期長達半年以上,很多商家正是申請注冊與知名品牌較為近似的商標后,拿到受理通知書后便在拼多多平臺上開設店鋪銷售“山寨”商品來牟利。
為此,很多知名品牌早已未雨綢繆,防御性地申請注冊了大量“山寨”自身品牌的商標,如可口可樂申請注冊“雷碧”、大白兔申請注冊“小白兔”、阿里巴巴申請注冊“阿里爸爸”等。“企業在商標注冊上‘山寨’自身品牌,是為了防止他人惡意搶注相關商標的一種無奈之舉,防不勝防并且治標不治本。”趙雷表示。
“當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投訴舉報或法院起訴等方式,攻防兼備,及時有效地展開維權。”趙雷建議,企業應當加強對假冒侵權行為的監測力度,不斷擴大監測范圍、提高監測頻率,及時收集整理分析相關線索展開調查取證,然后根據不同情形采取投訴舉報、法院起訴等措施,并對“山寨”品牌的商標提起異議申請、撤銷申請及無效宣告請求等行動。同時,企業還應及時建立并不斷完善自身的商標注冊、管理與保護制度,構筑牢固的商標“防火墻”。
“打假維權工作并非一勞永逸,需要持續進行監測與打擊,這是一項需要長期開展的工作。”趙雷表示,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以及對假冒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商標權利人應堅定維權信心,提高維權意識,對假冒侵權行為零容忍,讓假冒侵權商品沒有容身之所。(本報記者 王國浩)
(文章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責任編輯:崔靜思 蔡瑩 編輯:呂可珂 高云翔)